今天我的題目是「海綿城市的新思維」,這個題目是把我的思考以及我們基金會內部的討論,甚至是這幾年來參與的一些事情做個總結分享,這是個進行式。如果,我們有些思慮不周的地方,也歡迎各位多指教。
這張圖是代表一個意象,是人類世(Anthropocene),因為我們在這個時代前所未見。這是高雄的美麗島站,2016年6月1日經過溫度測試有43度,夏天都還沒有真正來臨,所以可以想見我們身處的這個時代,應該是我們前所未見的時代,有很多科學家將這個世代命名為人類世,但它還沒有定論。這樣的預判其實是在告訴我們,人類真的太厲害,我們人類的力量真的可以開始影響整個自然的環境,甚至是氣候的系統,所以把它稱作為人類世,相對於其他地質年代的不同階段,這就是台灣的未來。
在整個人類世裡面,所碰到最嚴重的問題是人為氣候變遷,那麼人為的氣候變遷大家可能聽過,但可能也不那麼熟悉,我稍微再花點時間跟大家分享。所謂的氣候變遷各位可能知道,2015年12月12日巴黎通過了最新的氣候變遷國際協議,叫做《巴黎協定》。這個協定是人類第一次,譬如現在有180幾個國家已經簽署《巴黎協定》,這個協定主要的目標是要把我們世紀末的增溫,像現在溫度一直在升高,到世紀末, 也就是2100年之前。
[02:48]
現在是2016年,還有80幾年,在世紀末增溫不要超過2度,最好不要超過1.5度,可見情勢是非常險峻,因為現在很多國家,紛紛都提出怎麼才能夠把人為的氣候變遷減緩所做的貢獻叫INDC,總共已經有180幾個國家提出來。究竟在人為氣候變遷的時代,我們到底會發生什麼事,特別是針對城市,因為在整個人為氣候變遷的過程當中,氣候影響最多的應該會聚焦在城市,因為整個城市的變化,各位可能會也知道我們人類的發展,現在慢慢走向城市化。
現在在這個階段,我們講話的這一刻全世界50%以上的人口都住在城市,按照聯合國的估算,大概在2030年之前可能有高達75%以上的人都住在城市,所以整個城市的聚集化趨勢非常的明確。但事實上,整個城市的面積,佔我們地球大概不到2%,可是所謂的氣候變遷影響,就是很不好的影響,溫室氣體的排放佔了大概70%;所以人為的氣候變遷,再加上世界所謂的城市化,這樣的兩個因素聚合起來,我們大概就可以輕易的預判,那些影響最大的聚集點就在城市。
坦白說我們有非常多重要的事情在做,但是其中一個我們絕對不能忽略的問題,就是怎麼樣解決我們城市裡頭碰到的人為氣候變遷問題。這也就是為什麼在第18場的TEED的論壇裡,我們選擇「海綿城市」跟大家討論。
[05:06]
城市因應氣候變遷的經費圖表,這張圖主要顯示的是,剛剛講的這個城市的城市化從1955年到2015年大概將近60年的時間,全世界的人口聚集在城市,就像我剛剛說的,其中有一個跡象,或者是現象,就是越來越多大城市的產生。
1955年超過一千萬人以上人口的的城市只有兩個,到了2015年超過一千萬以上人口的城市,以及海島型的城市甚至有超過10個。快兩千萬人口的城市,其中有四個城市是大家都很熟悉,一直都在榜單上,像東京、大阪,在日本有兩個,中國大陸有上海,再來一個是紐約,這幾個大城市將近60年都沒有變,只是越來越大,這張圖表示這些城市他們怎麼回應城市可能面臨的人為氣候變遷的變化、影響和衝擊,我們發現其實國家愈在意錢的城市,能夠投入氣候變遷的調適的工作上機會變多,不管是從人均、或者是從國民生產毛額的角度來看,所以關心城市發展的同時,也會很擔心城市本身的貧富差距問題,不是人跟人的差距,是城市跟城市之間的差距,也會越來越大,這是值得我們思考與關心的。
另外,這張大家應該知道他是著名的紐約,電影裡面的高譚市,我不是很喜歡用它當例子,因為紐約是全世界投入氣候變遷最早的國家,投入金額也最大,雖然不是人口最多的城市。但紐約的氣候調適策略、目標,是要讓紐約還能夠承受氣候變遷的衝擊,並能多容納一百多萬以上的人口。
[07:39]
所以從2008年開始,紐約投入在這件事情上面,到現在已經快10年,我想應該超過總共200億的資金,這裡所做的都是一些基礎設施的改善,包括交通、水資源、基礎設備等等。我們可以看到特別是發達國家的大城市,他們可以用這樣的力量投入,各位可以想像,因為城市的人口超過5千萬,台灣也才不過2,322萬人,也相當於是大城市,只是我們的規模和系統不太一樣,所以我想用這個圖說明,希望能夠讓大家思考,究竟城市在面對氣候變遷時,到底應該用什麼方式因應。
這個是一個立誓,美國有超過1千個城市的首長,他們在2012年簽了這樣的立誓,這不是別人強迫的也不具有國際法的效力,他們自己聚集起來說他們要在2050年,把他們各自的城市的溫室氣體排放,降到1990年的80%;因為其他關心城市發展的國際組織或是區域組織,甚至台灣從台北、新北、台中、桃園,然後台南、高雄也都不斷再往這個方向走,這是代表什麼意思?
城市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坦白說不太知道該怎麼做,所以根據人家的研究、根據學者的研究,雖然多數城市已經意識到這項問題,但是真正投入到氣候變遷調適工作的氣候經費跟人力都相對有限,包括很多的大城市,在氣候變遷調適的專職工作人員,假如是公務員,或者是像是有關係的人,都沒有超過兩位數。
[10:12]
錢這麼多都是撒在各個原來的部門裡頭使用,但是整個部門之間會碰到什麼樣的問題,產生什麼樣新的建議來克服,包括紐約都還沒有做得非常好,都還在摸索當中。這樣的背景,希望能夠讓各位了解所謂的城市,當然整個系統是非常複雜的,我相信它的系統也不會亞於像現在系統的複雜度,只是在這個複雜當中,我們雖然能力有限但在這個階段,也找不到所謂的萬靈丹,但是也很希望能夠提出一個解方,讓我們彼此從政府的官員、企業,到我們老百姓,能有個走向來遵循,而這個解方我們稱之為「海綿城市」。
我再講一點,海綿城市其實不是固定的概念,海綿城市是借用海綿的意象,各位可以想像海綿,它有很多的孔隙,然後會吸水,也可以很快的回復到原來海綿的模樣,這個印象本身很適合描述,整個城市的不同系統,在碰到劇烈人口的氣候變遷衝擊跟影響時,它可以做哪些事。所以在準備這個分享之前,我自己把它理解為四個面向,就是人、建築,再來是河川和道路。
大家一起思考一下,這個城市的各種不同介面,每個人不同的角度,其實都可以有自己的出發點,但是以整個海綿城市的思維,我們希望用這樣的方式來和大家探討,為什麼是選擇這四個面向。
城市裡頭還是以人為主的,人的生命安全、財產跟保障等等,還是一個主流。居住在這個城市最大的目的,我們希望在城市裡有更好的生活,不希望除了這個好的生活之外,有太多的風險是我們不知道。
再來就是建築,各位像現在這間房子,是個舊倉庫改建過的,建築從最基本的遮風避雨的功能,到現在慢慢的,這種財產權的核心-就是我們的家,這個角色也在慢慢調整。
河川,每一個城市幾乎都是依著河川來聚集而成,根據調查大概有90%以上的城市都是在海邊成長,很少看到跑到高山高原去,還能夠生活的非常美好的,這種所謂的大城市,很少。所以河川怎麼做到海綿,也是個很大的挑戰,特別是在城市裡頭。
最後是道路,道路是我們的核心之一, 因為我們的道路的鋪設已經到了一個驚人的程度,所以我們選擇用這四個面向,跟大家做分享,人、建築、道路、河川。剛剛講的海綿的意象,這個意象本身不是一個固定的形象,而是我們取它的概念,然後再去做延伸,最終的目的是希望我們城市的韌性能夠更強。
[14:25]
什麼是韌性?我們都說,母親很有韌性,那麼痛苦的生育過程都能夠撐得過來,那城市的韌性到底是什麼,就是在最大的災害來臨時,我們還能撐得過去、我們還能夠綿延不絕,讓我們的城市能夠永續的發展。
所以我覺得這個意象本身,真的是選的恰如其分,而且頗具有啟發性。剛剛講的這四個面向,如果各位也同意的話,我們開始來思考,這四個面向同時會碰到的挑戰跟機會在哪裡。坦白說現在都市中的人,有多少人了解氣候變遷,我相信相當有限,甚至在美國還有整個政黨在否定氣候變遷是一項事實。
所以有關人的海綿,人要怎麼在這個時代裡,這個城市的居民怎麼樣來認識自己所處的城市的變化,這是一個很大的事情。像各位今天來這裡是屬於最適合,最夠格的氣候公民,因為你們關心這個議題,你們希望讓自己具有更多的知識,甚至能夠讓自己調整或者是改變,所以人的海綿,我覺得本身的挑戰,可能不比往後幾個項目來的低。
再來就建築,建築蓋了以後,幾乎可以承受10年、70年甚至上百年,所以當建築在蓋的時候,沒有海綿、保水的觀念,這裡只講求評效、排水,如果能排到別人家裡最好,不要傷害我家就好。所以所謂的建築的海綿,坦白說它是個固定的載體,這個載體在未來時代能做什麼樣的調整,我相信台灣的起步不算太晚,可是我們還有很多的空間待改善。
[16:42]
再來河川這幾年政府因為各種因素,採納海綿的觀念,也制定很多新的法規或是法律,擬定再好的法律,或者是講得再好聽,編列的預算再多,都沒辦法讓河川能夠達到海綿的效果。
最後就是道路,我不是知識專家,這邊有知識專家、發明人跟我們分享,整個道路能夠扮演的角色,很可能是海綿城市裡寧靜革命的源頭,為什麼?等一下會跟大家一起思考。我剛剛說的海綿,人的海綿,對我來講,除了我們在城市中越來越多像各位這樣願意關心TEED、參與TEED;我們城市的居民,能夠更了解城市遭遇的風險,具備了解風險的能力,可能在家裡想辦法因應。雖然在外頭無法辦到,但是你可以讓家裡使用的能源更少一點。然後,糧食危機稍微小一點。
所以人的海綿,在海綿城市的概念所扮演的角色,我如果講的很淺,比方說透過像這樣的教育,大家都來吸收;接下來,如果講的稍微深一點,就會想到既然整個城市聚集了每個國家甚至地球將近70%、80%以上的人口,假如民主是我們的價值,這個民主為什麼不是以城市為主的民主?什麼又是以城市為主的民主?
[18:51]
如果能夠主張每個人都有知識、非常願意參與、願意合作,所以每個人都能夠真正變成一個力量,影響我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影響我們選出來的總統等等,進而影響決策。所以所謂的人的海綿,人的海綿是要到那個程度,你會對社區或者社區的周遭,不會自掃門前雪,然後,你會覺得好像跟自己有關的那個境界,也許我們回不到希臘城邦,因為現在的台灣人,已經不太是希臘城邦那樣的規模,可就民主的內涵來講,也許人的海綿,人為氣候變遷也許有機會,讓我們能夠激發出像這樣新形態的民主,這個是人的海綿最高的價值存在。
如果我們不具備這種人的海綿,坦白說有好多事情根本就做不來。以下是我講的任何法規新的思考,或者是新的技術,恐怕連我們自己要接受起來都有點困難,所以人的海綿很重要。我們今天在人的海綿單元裡頭,也有這位朋友能夠介紹,用什麼樣的方式能夠改變自己,而且能夠增加一些建築的價值,或者是我們在城市的價值,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規劃人的海綿這個單元。可是我剛剛講的,人的海綿內涵還有多少,我自己都還在摸索,因為這裡頭涉及的面向比較多,所以人的海綿我能夠分享的到這裡。
接下來,我想要談一下,這個建築的海綿,建築就像我剛剛說的,可以說是我們自己的隱私、自由,或是安全,最核心的地方,因為你就在這裡。也就是這樣子,所以每一個大城市關於建築這樣的需求都是房價越來越高,都只有經濟的面向。
[21:29]
可是越來越多城市後,建築若還是這樣的模式,經濟即使能保住,但等到極端氣候,一切都將成為泡影。所以我覺得建築財產權的相對化會越來快,而且更順理成章,所以各位要有心理準備,下一次政府的決策如果告訴你,你的建築公寓大樓要做哪些的退讓,這可能沒有例外,因為你的財產權已經在相對化,從「利己到利他」;而且這個利己到利他的過程,很可能是如果你不這麼做,可能會傷人傷己。這樣演進的過程是建築的海綿整個客觀趨勢所帶來的結果,我會用幾個例子跟大家探討一下。
這裡的保水與排水,可以想像一下,我們蓋一棟建築時,原來想的只有這棟大樓,幾個人要用多少水,算好然後把坪數的成效算的最高,能夠賣的最好的價錢,大概是原來傳統的建築思維。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規定,比方說我們的建築技術規則,要我們把建築的保水,開發之後(基地保水指標)至少要達到0.5,用這樣的方式。像新北市已經要求所有的開發案,當開發之後,保水的程度必須達到0.8,那這個0.8的來源有很多空間可以創造。
[23:29]
最後這個所謂的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用途,它用另外一種概念,是所謂的逕流量也就是排水,說你開發以後,你的排水不可以比開發前高。
意思就是你不能以鄰為壑,你不能只有把你不要的水,往外面排然後也不管別人。像這個是2012年,有的是從水的來源,有的是從水的排水,開始設想建築本身應該有的角色;然後每個城市開始差異化,有的城市跑得比較快,這個部分要求的越來越多、越來越高、越來越好。我們可以想像如果是台北市、新北市或是高雄市,在這塊做的更快,那麼建築本身的公共性,可能就會越高,至少在保水功能是越好的。這會不會影響房價,我相信也會,等一下再跟大家分享。
另外,有很多的地方政府,包括中央政府都在想辦法,各位都聽說過我們的經濟部有補助屋頂太陽能光電的裝設,若符合一定的條件,就把錢補助給你,補助20年,或者保證20年採購太陽能光電的發電量,這種沒辦法影響你的所有權,但是利用鼓勵的方式,希望對方能夠改變。
再來是高雄,高雄有高雄厝,不曉得在座各位有沒有利用過高雄厝的規定,我們檢視高雄厝規定,高雄市很聰明的想到一個方法,讓違章建築只要願意符合高雄厝的設計,提供回饋的辦法讓民眾申請雜項執照,用這個方法讓高雄市若干的違章建築能夠直接合法,這算是個聰明的方法。
整個城市調適的過程裡,新的問題會產生,坦白說在台北或者是新北就沒有這種規定,它的違章建築就還是違章建築,甚麼都不能動,但是在高雄已經有個巧妙的轉型,只要你願意改成高雄厝的設計,這些做法會慢慢的多,會產生一些問題,也會慢慢的被重視,到底是不是會符合公平,我想應該會有很多的討論。
像這個是基隆河的洪水氾濫地區的規定(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說明蓋房子時一定要有個證明,一樓的人取得二樓的人同意,如果有危及的時候,一定要同意使用對方的家,但從來沒聽說過這種規定。
這個已經老早就有的規定,蓋房子時,就要提出這樣的同意書,等到水災時,先想好了二樓的法定義務,要在一樓居住的法定的責任,就是要取得這個同意書,這些都是城市的建築在因應氣候變遷影響時,所想出來的辦法,其他的辦法也很多,可以讓大家好好的利用一下。
[27:13]
再來是河川與海綿,提到河川,回朔到一百年、二百年,老實講我們都找不到這樣的河川,山裡有古道、荒煙漫草,如果找出這條古道是以前人走的那條路,但河川基本上是不可能,所以我說河川大概回不去了。河川所謂的海綿,它的疏洪池、濕地,或是其他疏洪道等,這些方法是不是有利於在洪水氾濫期間,真的能夠發揮作用,我覺得恐怕效果也有限,有人說不要期待一個不會淹水的城市,不可能每個城市都會淹水,再厲害的城市都會淹水,但是是看淹的多厲害,淹的巧不巧妙,是不是能夠因應得很好。
其實我們在講海綿時,絕對要記得一個觀念,其實整個因應海綿或最具體的海綿很可能是「Inact」,不要動、不要做一些事。我列舉了一些,還地於河是最天然的海綿,但事實上並不容易,這裡列舉了幾個法條,《水利法》的第65條、78條、83條,這些都規定河川有洪氾的危險必須要做些什麼,坦白說,我相信他們貫徹程度可能不到百分之0.2,因為我們查證了一下,這些水利法65條、78條、83條,水利署真正用這些條文公告洪害地區只有兩個,一個是剛剛講的基隆河,另外一條是淡水河,那其他不淹水嗎?沒有,照淹。但是從來沒有公告,所以這種天然的海綿其實是值得大家重視的,應該去落實。
[29:40]
再來,稍微提一下,《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花我們很多錢,名字聽起來也滿好聽的,流域綜合治理。簡單講,整個流域綜合治理計劃中,雖然不斷提到海綿,坦白說也不太知道是怎麼海綿,從上游到中游到城市裡下游或是出海口,到底怎麼做?用什麼方法能夠把多餘的水稍微疏散,語焉不詳。甚至現在水利署,還要再做一個河川、海水治理,法律很多,但是到底怎麼用,其實不知道。
最後是關於二重疏洪道,住在台北的人應該知道二重疏洪道,當時,基隆河到新莊、五股那一帶會匯聚成淡水河與大漢溪,河道太窄,流量太大,所以從1970年代開始規劃要有這一條,然後這一條做完了,現在大家的評估是,效果也不怎麼樣,經過30年、40年之後,效果也不怎麼樣,旁邊的開發照樣做一大堆,然後當大水來的時候,照淹的還是淹水。所以二重疏洪道的例子,讓我們想到接下來要講的道路,道路是不是也有疏洪的功能,道路能否也有排水、疏洪、減碳等等的功能?
這是道路,在道路有一點各位可能知道,我們台灣的道路真的很多。今天交通部賀陳旦部長跟我說,台灣的公路太多了應該要進行管理,此話不假。因為台灣現在方圓一公里範圍之內的道路只剩下這麼一小點,其他幾乎都是道路需要養護,但是真正跟海綿有關的不是交通部,而是內政部,因為我們現在要處理海綿城市的道路問題,是指市區道路。這裡我稍微省略一點時間,道路太多名目。簡單的講,如果二重疏洪道的排水的面積是400多公頃,我們光是道路面積的公共設施就超過3萬8千多公頃。
[32:08]
這些公共設施能夠拿來做什麼,這本身就是個空間所在。大家現在比較重視到,比方說透水鋪面,它只能用在人行道、自行車道,不能用在車道,規範上還是這個樣子。剛剛講其實城市裏頭的道路地下,因為道路排水是靠兩旁的排水溝,真正這個道路地下或是道路範圍內總共大概乘載了十幾種功能,像是電信、水圳和其他的特殊管線,或是自來水、下水道,通通都需要用道路,所以就會面臨一個問題:這些道路,其實都不僅是為了讓公眾所謂的通行之用,它已不是只有交通的功能。
道路的複雜性很高影響也很大,所以有關道路在我們國家氣候調適計畫裡面,把的透水鋪面這件事情列進來(土地使用領域 6.2.5),是不是有可能可以做成台灣的國家氣候調適方案之一? 簡單來講,就是連一般的車道也可以用透水鋪面,等一下會有講者分享。
所以很多的疑問,比方透水鋪面最大的疑問是,水利署的官員說,如果真的做了很多透水鋪面,它真的有很多的好處,但是我們的地底下潛藏了很多的水,到底會造成甚麼樣的影響還不知道,不是說它一定有影響但是還不知道,所以要繼續觀測。那這個繼續觀測我相信是給我們pro and con,利跟弊都有,這也提醒我們往後可以稍微注意道路可以扮演的角色與問題。
最後,我用一張圖跟大家分享,基金會在2013年提出這個倡議,坦白說當時也在學習階段,有些理念,希望能夠有短、中、長期的目標去推動。
[34:40]
海綿臺灣的倡議,其實得到很多的重視,包括中國大陸、香港,在我們之後分別在2015年訂定法律或是法規,並推動這項活動。在台灣我們也一樣做很多事,每個城市的條件不太一樣,是不是能找到自己城市最適合的調適,或者是海綿的辦法?我把這個問題交給大家,我們一起思考這個問題,報告到此結束,謝謝。
[35:11]
主持人(鄭佾展):謝謝董事長精彩的分享。這邊想要問一個核心的問題,今天的論壇有滿多相關政府單位在場,您可不可以再簡短地跟我們總結,如何能夠真正地邁向海綿城市?
謝英士:對我來講,我的觀察在海綿城市的內涵,是像我剛剛說的它有可能有很多的創新,當然也可能有一些新的問題,可是應該是這麼說,推動海綿城市我們必須要不分黨派,沒有受到任期的限制,一棒接一棒都能夠以海綿城市為核心,為了城市的居民好,為了大家好,往海綿城市的方向,不管你是藍、你是綠、你是紅,全部都應該往這個方向走,也許可能有一天我們會找到自己的海綿城市。
主持人:董事長您剛剛在簡報裡面有特別提到不作為「Inact」這樣的概念,能不能請您進一步跟我們闡述,這樣的想法有沒有具體的例子可以提供大家參考?
謝英士:主要是海綿城市涉及到一個很核心的觀念,我們不能夠再盡情開發的這樣的觀念,從另外一個層面來看,我們原來有的管制是不是真的落實,我剛剛有稍微提到,水利法有好多條的規定,其實從以前到現在就沒有好好落實。
比方說河氾區的劃定跟公告,據我所知只有基隆河和淡水河兩處有做,但是中央管理的河川超過一百條,這些河川難道不會有洪氾嗎?其實這個應該很清楚,所以這部分就是它從過去到現在都沒有好好落實的例子。
另外,比如建築法第47條,從制訂到現在超過60年,這60年來,第47條規定凡事位在所謂的海嘯或是洪氾區域,如果你沒有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就要會同有關機關進行公告,但這一條60年來從來沒有用過,事實上,這就是我們在法律裡,已經有點add的精神,但是在現實層面上沒有被執行也沒有被落實。
主持人:我想「Inact」其實不是不作為,比較像是謀定而後動,更仔細的思考我們該怎麼樣進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