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在民國一百年的時候開始施行,主要的規範對象是公務員還有公營事業以及政府投資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法人、還有高中以下的學生跟老師,我們初估大概是四百萬以上,這可以說是環境教育的濫觴,也將會是影響我們臺灣未來很重要的一部法律。雖然現在才剛起步,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我們現在企業的就業人口大概有一千兩百萬左右,服務於一百四十萬家的企業。但是這一部份並沒有在《環境教育法》的規範之列,我們認為,從環境教育的角度,這麼樣一個巨大的力量不應該被忽視。各位可能知道公司這個字的英文「Company」的前半段「com」有共同的意思,而後半段「pany」則有麵包的意思。所以整體來講公司就是大家一起來找麵包的意思,形容的非常貼切。
公司是我們人類演進的一環,所以當我們在賦予公司一些特殊的地位,譬如說公司它是一個營利組織的時候,對我來講可能它的重要性不是只有賺錢這件事,而是怎麼樣去理解「共同」這兩個字,從「共同賺錢」到「共同地去探求賺錢的方法跟賺錢的目的」,甚至進一步地再去思考怎麼樣用公司這個共同的理念,能夠來發展成「共同守護我們的地球家園」,我相信這應該會是公司將來演進的大方向。
公司它會創造、也會適應,所以我們知道很多長壽公司的壽命甚至都比國家還長,好比義大利就有五百年歷史以上的銀行。所以公司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實體,它會演化。那怎麼演化?這應該是我們今天這個論壇希望能夠來共同探索的。應該這麼講,就我個人從事環境教育工作這幾年,我發現我們對於企業的環境教育做得不夠,但是究竟該怎麼做?大家都還在學習。今天我們非常高興能夠把這個重要但是卻被忽略的題目,在這個地方能夠跟這麼多,像是最受敬重的陳長文律師,還有日月光集團吳田玉營運長,還有其它很多有代表政府、企業跟民間的演講者來一起跟大家分享。
我們感謝臺灣博物館願意支持論壇型態的環境教育。我自己也有個願望,希望能夠看到將來我們重新定義公司。什麼叫公司?就是願意重視環境、願意保護環境的公司才是好公司,也只有這樣的公司員工才會更好,公司的發展才能夠更好,讓我們共同期待這樣的公司,更重視環境的公司,還有我們大家共同美好的未來,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