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者介紹

呂紹甄畢業於加州柏克萊大學統合生物學系(Integrative Biology, UC Berkeley),在校期間對環境生物產生濃厚興趣,並於2014年前往屬法國領土的玻里尼西亞群島(大溪地)進行一個學期海洋生物及環境研究,並在「人類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充分關注。
求學期間受到系上教授同時也是柯林頓總統時期的勞工部長羅伯特‧賴克(Robert Reich) 的激勵,積極了解貧富差距與國家發展的關連以及企業與公民的社會責任和重要性,並且接觸到食物銀行在環境保護和飢餓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於是毅然地投入這個領域,希望未來透過公民教育可以達成「資源不浪費,台灣無飢餓」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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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介紹

從三大環節深入探討,分別是食物的浪費、與我們的關連以及解決的方法,食物銀行的呂紹甄跟大家分享食物銀行的運作和理念。一般人眼中的NG產品,雖然外表不好看但卻都是可以食用的。以「吃不下的面子」提到臺灣宴會廚餘的問題,同時談到消費者在超市選擇商品時,有上千種的選擇,只要對消費不合意的全都淘汰。 最後舉例每一天在家庭、餐廳燒掉上千噸的廚餘會排放有毒氣體。許多例子,著實顯現臺灣人在食物浪費的嚴重性,令人惋惜的是,臺灣卻有高達8成的弱勢兒童,得不到他們應享有的權利與營養,值得眾人重新思考剩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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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台灣一天浪費約17億左右的廚餘,17億是個很難想像的數字。如果在這邊換成比較簡單易懂的數據,台北101花費580億做建築,這等於台灣人只要一個多月不要浪費廚餘,我們就可以蓋一個台北101,在兩年之內可以讓台灣22個縣市,全部都有自己的101大樓。而八仙塵暴花了很多的時間,讓很多善心人士募集了8億的資金,其實8億只不過是台灣半天廚餘的金額。台北101的煙火,每一年耗資3千多萬,很多人感慨說,這些錢如果拿來做建設,或是拿來做社會福利,該有多好。我們一天浪費的食物,可以放50年的煙火。用一些數據可以看出,廚餘是一個很龐大又非常複雜的問題。台灣一天6100噸的廚餘,可以放進大約300輛卡車,這麼可怕的數字,為什麼我們都感覺不到呢?今天要用三個環節說明食物的浪費和我們有什麼關聯,還有解決的方式是什麼?

台灣每人一年浪費96公斤的食物,96公斤聽起來很多,其實只要一餐浪費100克,像現在大家看到這個盤子的東西,加起來就是6,100噸,所以我們剛才便當吃剩下的,是不是大約就是這樣。只要每個人浪費一口,就會是這麼可怕的數量。接下來,產地是台灣食物浪費很大的來源之一,除了產銷失衡是很大的農產品的殺手外,我曾經問過一些小農夫,你們每天種這麼多的東西,大概有幾成可以賣出去?他們回答往往是7成或是不到。這代表著每天超過3成以上的農產品是都浪費的,這些食物為什麼會被浪費呢?像是番茄太大了就被丟掉、小黃瓜內彎超過2公分的也要丟掉、梨子表面太花的沒有人買也是丟掉。台北人要的絲瓜大小,與南部民眾要的絲瓜的大小都不一樣。這些食物被稱為NG的產品,但是他們NG在哪裡?很多農夫都不知道,因為現在不夠完美的、長得不太漂亮的、天然的,常常被當成較缺陷的食物,比較沒有人要的,都會被歸類成NG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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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一個很開心的話題,就是慶祝、吃飯,台灣結婚的時候要吃、生日的時候要吃、工作升遷等等。我們都喜歡用吃的方式來慶祝,慶祝要把面子做到足,最好的方法就是要煮一桌豐盛的菜,每個人都要吃的很飽,飽還要再更飽,最好是還有剩下,才是把面子做足最好的方法。可是我們常不知道,這樣子一桌吃下來,往往浪費了。控管得好的餐廳,大約浪費1成以上,也就是10%的食物,像吃到飽的,或者是說控管的比較差的餐廳,常常浪費4到5成,這等於我們每吃一口東西,就有一口是被丟掉的,所以大家下次在點餐之前要好好思考,不要讓這一盤盤的食物被丟掉。
最後回到超市,大家想像一下,今天晚上你坐在這邊回到家,想要滷一鍋肉,你需要買醬油,那你會去只有賣一種醬油的店,還是你希望可以去一間超市,他有20種醬油讓你選擇呢?這是非常明顯的選擇,大家應該都會選有20種醬油的店,可是往往當選擇變得非常多時,很多用不完的資源會被浪費。根據天下雜誌統計,全聯福利社以前只需要賣8千種的商品,現在則需要提供超過1萬種的商品,才能讓消費者滿足。消費者的選擇都不一樣,所以每年會有非常多剩下的東西是賣不出去的,那這些商品就是被淘汰掉的,這麼多的浪費跟富裕的台灣,到底有什麼關係呢?或是跟你還有我,在這邊在座的人有什麼關係呢? 我們可以用數據來看,台灣一天在餐廳及家庭,就有大約3千噸的廚餘,養豬的堆肥我們可以處理掉約1,950噸,剩下的1,050噸的廚餘都去哪了呢?每天1,050噸的廚餘就是被放在一個暫時儲存的坑洞裡,可是坑洞總有一天會滿,每當這個坑洞滿的時候,這些廚餘將被當成垃圾燒掉,燃燒的廚餘會排放出有毒的氣體,甚至剩下來的灰燼對人類都將造成很大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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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垃圾處理費、垃圾燃燒費,全部都是由民眾負擔的。台北市環保局長說,1噸的垃圾委託費大約是1千塊,而一天台北市就要花約10萬處理廚餘的垃圾,一年下來是好幾千萬的政府預算。我們用這麼浪費的方式處理浪費的食物,是不是很不划算呢?政府預算不是拿來做建設,也不是拿來做社會福利,直接用來處理我們最基本每天丟掉的東西。所以台灣有這麼多浪費的資源,又是這麼富裕的國家,但現在,我們台灣有35萬人,處於飢餓或是低收入戶的狀態,有一部份是兒童,84%的弱勢兒童,每天以罐頭和泡麵充饑,還有其他數據顯示其他孩子,每天沒有晚餐或是早餐,我們處於一個物資充裕的國家,卻又有這麼多飢餓的人,我們應該要怎麼平衡這個問題呢? 根據統計我們發現,台灣缺乏的不是食物,缺乏的是一個有效的途徑,並把食物傳達給需要的人的手中。
各位在家裡一定有許多剩下或不想吃的罐頭、麵食等等,可是即使你想要把它捐出去,也不知道可以在哪裡捐或是捐給誰。台灣全民食物銀行,就是一個最好的選擇,我們很像一個中盤商,每天把消費者、食品商、政府機構、量販店等,這些過產的食品,或是賣相不佳,但是營養成分、品質完全沒有變的食物蒐集起來,再透過我們與300多個機構的連結,將需要的食物帶給需要的人,這可以達到多少的效能呢?今年年底(104年),我們估計可以拯救216噸的食物,這些食物折合市價,是5,778萬新台幣。這個數字看似非常大,應該鼓勵或是很開心,但216噸的食物,其實只佔全台灣浪費的0.008%,這是個非常渺小的數字,所以如果我們能把這個數字變大,相對的可以幫助的人是沒有辦法想像的,台灣不應該有任何飢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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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解決食物浪費的問題,需要從源頭做起。像是看到粉紅色的垃圾袋,台北人覺得很眼熟,台北市政府從民國95年底開始,實施垃圾隨袋徵收,意思是要買垃圾袋裝你的垃圾,才可以放置出去,這會讓台北減少許多廚餘的問題,因為垃圾袋越大,就會越貴,所以你就會希望把垃圾越弄越少,很多的國家看到台灣把廚餘的工作做得非常好,例如日本、南韓,他們來台灣學習,希望把廚餘回收的工作做得更好,畫面上那一台是自動秤重機,每個民眾要把廚餘丟下去之前,會幫你自動的秤重,靠秤重來收費,所以南韓很多婆婆媽媽,在丟廚餘之前會想辦法減少湯湯水水,讓食材能利用到最好。 首爾已經減少了22.6%的廚餘,除了靠罰錢、扣錢才有辦法實行的事情,很多公民團體也開始非常有趣的運動,例如法國的連鎖超市,他們有一個醜蔬果的運動,在一些很漂亮的蔬菜、水果旁邊放上了跟它一樣且長得比較不漂亮的兄弟姊妹,例如有兩條腿的蘿蔔、形狀長得歪七扭八的馬鈴薯或是青椒,或是像連體嬰的番茄,然後他們用7成的價格,或是再把它打成果汁,讓民眾試喝,讓大家知道說,這些食物只是長的不一樣,但營養成份是完全一樣的。
大家如果有機會到德國旅遊,可以考慮當背包客,甚至搞不好可以不花任何一毛錢的在德國旅遊,因為有一個團體,叫做「惜食人」,他們在大馬路上設計了100多個公共冰箱,想要解決德國浪費食物的危機,當你家裡有多餘的西瓜、高麗菜,或是任何你想要分享給大家的食物,你都可以放進這個冰箱,每個人都有權力,像尋寶的方式使用這些冰箱,索取自己想要的食物,這樣的原則只有一個,就是分享你會想要得到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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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些之外,還有非常多有趣的公民運動,還有很多創新的方式,一起來解決廚餘的問題,不過這一切還是要回到教育以及改變消費者的生活習慣。我們還是要從當季的食物取適量,一起減少世界上的廚餘,希望總有一天,我們可以達到「世界零廚餘」的這個目標,謝謝。

主持人(鄭佾展):紹甄您提到了食物銀行的理念,但比較少介紹到台灣全民食物銀行實際上運作的狀況,可不可以跟我們再補充,目前食物銀行運作的情況如何?哪些方面的使用比較多?再來的話,除民間的努力之外,您認為政府或者是相關的部門,可以用什麼樣的方式一起來努力,發揮1加1大於2,謝謝。

呂紹甄:關於食物銀行的運作,現在大部份的食物來源,像是乾糧,乾糧例如米、麵、罐頭、調理包,或是你比較常看到營養沖泡包、麥片等等。我們最大的工作,就是把大家想捐的食物蒐集起來,再分到需要的機構。聽起來是個很簡單的過程,你如果想一下,今天你是一個食品商,你可能有幾萬瓶的豆漿想要捐贈,你可能要找幾萬個需要豆漿的人,這是一件非常不可能的事情。你有再多的愛心,也沒有這個能力。若今天不找個人,改成找服務他們的機構,像是愛心廚房,你可能需要找幾百個機構,才有辦法把你想要捐的東西捐出去,對他們來說,是個很不划算的過程。

所以全民食物銀行的工作是,不管是什麼樣的食品、什麼樣的量,我們都可以把它收進來,透過社工和我們合作的300個機構,可以用最快、最有效率的方式,把這2萬多罐,或是不管幾萬罐的食品,以最快速的送達需要的人,這才是最有效率的公益方式。而政府現在可以幫忙我們做什麼樣的努力?台灣現在面臨很大的問題,像是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不只影響到消費者,它對廠商也有非常大的影響,他們有很多害怕的事情,當他們在捐贈時,會有很多顧忌,因為他們並不知道這些東西捐贈出去,即使不是他們的錯,會不會因為某些原因,當食用者出現問題的時候,食品商將連帶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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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很多國家有《消費者保護法》,例如美國的《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意思是捐贈者不需要付出被告的任何責任,他捐的食物、食品,或是任何物品,不需要付裡面的責任。台灣也有相同類似的法律,但是那個法律的複雜,還有其不完善的程度,對於我們這種平常有在工作的都難以了解,但對食品商來說,他沒有保障,如果今天政府可以與食物銀行一起合作,共同擬定一套比較完整的《消費者保護法》,在法律通過之時,同時教導食品商、消費者和所有的人食安的重要性,例如,製造日期、有效日期、賞味期限的差別,這樣會讓更多的食品商願意把他們的食物捐出來,像你所看到的超市的生鮮和蔬菜,這些比較像是食材的東西,可能才是真正吃不到的人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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