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眼中的環境】血牛樟的故事(全2集)

陳宏兆檢察官
2015-06-02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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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介紹

第一集 檢察官眼中的環境─陳宏兆檢察官(上)

第二集 檢察官眼中的環境─陳宏兆檢察官(下)
當一塊木材的單價跟黃金一樣高時,金錢的氣味就會吸引山老鼠進入深邃的森林中砍伐。他們組成集團,擁槍自重,威逼利誘熟悉山林的原住民當嚮導,所到之處珍貴木材無一倖免。面對山老鼠集團,檢察官除了鬥力更要鬥智,新竹地檢署的陳宏兆檢察官在山中偵辦盜伐案件時,順手為一棵樹榴被挖空的古木拼回它的殘塊,因為陳檢察官知道,要保護樹木不再被盜伐,就必須努力拼湊出犯罪集團的全貌,才能將山老鼠一網打盡。在本集節目中邀請到曾偵破多個盜伐集團的陳宏兆檢察官,帶領聽眾朋友感受血牛樟上一道道欲望、血淚與剝削留下的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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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者介紹

陳宏兆檢察官自92年起擔任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專辦肅貪、組織犯罪及重大刑案、經濟犯罪及國土保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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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Q1當陳檢察官第一次接到盜伐這種跟森林法相關的這種案件的類型的時候,你是什麼感受,或是你是怎麼樣理解這樣子的案件的呢?

A1事實上,第一次遇到盜伐案件的時候,對我來講就像一般在路邊偷車案件一樣,我並沒有很特別的一種想法,但事實上盜伐的狀況遠遠不及於此。他不只是一個偷竊的行為,森林有多樣性個功能,包括水源、物種性的目的,太多的因素在裡面,所以慢慢感受到原來森林法的案件並不是像大家想像中的那麼單純,事實上背後反映著非常複雜的組織性的結構。

Q2那您第一次去看到現場的時候,您會有什麼上心靈上或想法上的改變嗎?

A2一般像盜採的案件檢察官通常不會到現場去看,但這一件,我收到的是一個原住民的案件,我都一直覺得很奇怪,就是被抓到的人並沒有因為盜伐、盜採讓他們生活變得比較改善,每個抓來的人衣服很殘破,好像很多天沒洗澡,除此以外不是家裡經濟很殘破的,就是失婚,引發我一個相當大的好奇,既然利潤這麼高,為什麼被抓到的這些人老是這種衣衫襤褸、殘破不堪的,所以我在看這個案件的時候,我就發現到說,不對,這背後一定有結構性的因素,所以我才第一次想說,那我應該到山裡面,實際上去看現場,到底這個結構性是怎麼樣,進去了以後呢,我才發現原來盜伐的案件層出不窮,而且非常嚴重,像在新竹的尖石地區,山老鼠走過的地方,幾乎就發生跟生態浩劫一樣,整個樹木被砍得殘破不堪,然後砍伐之後造成整個樹根枯萎流失掉,相當怵目驚心。

Q3是不是可以請您就以往偵辦的案件舉一到兩個例子,為我們揭露一下目前國內為什麼會有濫伐的情況?

A3以我們目前偵辦的案件,盜伐分成兩種區塊,從需求端來講,一種是牛樟木類型,另外一種是珍貴木材型。牛樟木類型的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商人想要培養牛樟芝,所以他需要有木材的來源。另外一種就是珍貴木材,因為目前我們的國家政策禁止砍伐珍貴木材,包括紅檜,扁柏,肖楠這一類屬於高海拔地區的珍貴木材,在這種情形下使現有的木材價格非常高,一旦價高,就有大量的需求,變成一種分工性的結構,樟木的部分有經濟能力強大的一些商人,他們有需求端,就須要取得這一些珍貴的木種,或者是牛樟木,在執行面的部分則有一群中間商的腳色,他們利用原住民、外勞,或山老鼠,這時候他們就串聯起了一個組織性的模式,中間的人負責分配工作,包括分配第一組人馬是專門去進山裡面鋸,鋸完以後他們不運走,因為鋸完以後馬上運走的話,很快就被發現,所以他們就趁深夜警力比較疏散的時候,到山裡面去鋸切,一旦被發現,他們就把鋸切的工具全部拋棄,然後逃掉,等到風聲不緊的時候再派另外一組人馬上山搬運,車輛比較難到的地方,他們就把這些木頭滾到山溝下,或者是用人力搬運到靠近馬路的旁邊,然後集運在一個地點,再由最後一組人馬載運下山。通常載運下山這一階段就是他們最容易被抓到的時候,因為載運下山的時候都會遇到第一個警察哨,或者是警察臨檢,或者是民眾看到,這些車輛很怪,後面怎麼載了一堆木頭,這時候很容易就被查到。

所以他們是集團式犯罪,事實上罪魁禍首應該是那一些有需求端的商人,因為沒有需求,就不會有山老鼠的存在。可是在我們的法治上這個是一個很大的盲點,因為在他們的分工中法院通常會認為收贓的人就是單純的收贓,就好像資源回收廠一樣,他們不是下手砍伐的人,所以沒有那麼嚴重,但事實上法院的角度已經偏離一般民眾跟社會的期待,真正的罪魁禍首就是這些兜售的商人,可是法院認為,這些商人也都是平常人,他們不是到山裡面砍的山老鼠,真正的禍首是山老鼠,手上有鏈鋸,鋸木頭的那個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如果我們看到整個犯罪結構就會知道這些山老鼠就是被商人利用的工具。

山區警力通常都是巡邏警力,兩個人一組或三個人一組的警網,而山老鼠可能是十個人以上,或者七八個人以上,他們每個人手上都有一隻獵槍的時候,這時候警力是相對弱勢,等到呼叫救援上山的時候,山老鼠不是跑掉,就是拿槍指著他們,這時候就會對警力造成很大的威脅,所以有一些山老鼠知道警方的顧忌,所以常常上山的時候帶著獵槍或者是帶著凶器,對所以他們就用這一種模式慢慢把整個組織犯罪結構架構起來。

我還遇到有些更惡劣的,剛剛提到山老鼠砍木頭的時間一定是在晚上,為了讓大家不想睡覺,就給他們吸安非他命,亢奮以後就可以連續工作,用這種方式供養他們毒品。

剛剛提到有些木頭他們堆置在現場,等另外一批人來搬運,常常這時候中間會有另外一批山老鼠,看到現場就有木頭,馬上就把它劫走了,就是黑吃黑,在這時候又會發生什麼,就是用暴力的方式互相搶奪資源。大部分體力好的人,都是年輕人,他們很容易被人利用。

Q4在您看來國家是否需要透過特別的方式,去保護年輕世代?

A4像林務局、林管處這些單位,或者是司法警察單位,都有針對盜伐進行遏止的一些方法。

包括像我們這個司法單位,會建立檢警林的查緝盜伐平台,因為不同類型的司法狀況會有不同的單位在處理,像警察可能只負責調查單一性的盜伐案件,林務局可能是負責巡守山林,檢方則是統合性打擊犯罪,過去平台可能沒有辦法聯繫好的,所以我們建立一個定期性、機制性的平台,一旦有案件發生,就馬上把平台建立起來。其次就是要跟社區結合,加強森林的保護工作,因為盜伐的地點都是在山區,都是高海拔的地方,這些地方很多都在原住民的部落裡。這時候因為當地的警力有限,當地的居民其實是最能夠幫我們守護山林的人,一旦有不明人士在這個地方活動,或者是有心的人進來,或者是有異常的現象,他們第一個時間會發現,所以跟當地社區結合,是我們最重要的目的,最重要的工作,一旦社區有發現異常的狀況,馬上跟我們聯繫協調,我們馬上可以做立即性有效的機制,再加上他們可能運用了一些未成年的人,可能就是在社區裡的一些未成年的份子,所以在這種情形下,一旦社區願意合作的時候,會有很大助效,再來就是檢舉獎金跟檢舉機制的建立,林務局目前有一套檢舉獎金機制,但很多人其實都不知道,如果你只檢舉一個人,然後有查獲到,也是確實查獲到盜伐的贓物,林務局會核發兩萬到五千元不等的獎金,大型案件最高金額是發到三百萬,每次抓到山老鼠的時候,我都會問他知不知道檢舉獎金,大家說不知道,我說你當山老鼠不如去檢舉人比較快一點,因為這樣賺得比較多,因為當山老鼠賺不到什麼錢,還要冒著被抓的風險,因為山老鼠最知道山老鼠的狀況,不如轉成汙點證人去檢舉這一些人,林務局林管處會核發獎金給你,同時也可以保護家園,一舉兩得,所以在檢舉獎金也希望能加強宣導。

Q5請問合作的平台是臨時性的合作平台,還是長期性的合作關係?

A5我們從九十七年還是九十九年的時候建立定期性的合作關係,事實上過去的模式都是比較屬於單方面運作,譬如說林務局巡守的時候發現有異狀時,會跟司法單位聯繫,司法單位抓到人之後就移送來檢察署,就是一個單面向的箭頭,最後進到法院。現在建立的平台機制是一個循環性的機制,一旦發現個案馬上立刻通報,訊息大家共享,然後由檢察官做指揮去要求其他單位來配合辦理,所以目前是一個比較常設性的一個專案編組,一旦有案件發生,就循著這個機制來運作。

Q6檢舉獎金的部分,應該就是我們一般在環境領域講到的吹哨人,會不會有人檢舉了之後生命反而受到威脅,雖然有獎金可是卻望之卻步?

A6事實上檢舉的資料是單面向的,如果你看情報電影就會知道,情報工作裡面只有一個人知道檢舉人的身分,他的身份絕對是保密的。事實上還沒有人因為檢舉的情形被發現而遭遇報復,也就是說明說檢舉的保密性相當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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