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正義】(全25集)

環境正義系列廣播彙編
2016-02-01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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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一覽表

第1集  有這麼嚴重嗎?雜草未處理視為污染!

您知道在台北市如果私人土地上雜草長太高會被視為污染嗎?甚至會被處罰1,200元罰鍰。正所謂法不入家門,我家的草長太高到底礙了誰的事?這樣的規定合理嗎?請謝律師為大家解答。

第2集  加油站蓋在住宅旁,爆炸風險誰來擔?
台灣尤其是都市區地狹人稠,而民眾的自用汽機車比例又很高,所以隨處可見加油站設置在住屋旁邊的情形,不但有爆炸風險,油氣外洩也可能污染空氣土壤。其實害怕加油站的不止一般居民,還有故宮博物院。民國96年時有加油站要在故宮旁邊的至善路設置加油站,結果遭到故宮強烈反對,一狀告上法院。本集節目從故宮與加油站的法院攻防戰中,一起來討論加油站業者的營業自由與維護公共安全的「公益」之間如何衡量,才符合環境正義。

第3集  公園綠地並非多多益善?
大家都希望住家附近有越多公園綠地越好,但是政府可不可以為了蓋公園而徵收私人土地?究竟公園代表的公益與人民財產權的私益之間要如何衡量輕重,今天的節目要透過士林21號公園的案例跟大家一起腦力激盪。

第4集  有條件通過環評的「條件」是什麼?--淡北快速道路的環評爭議
每個重大的工程開發案都要經過環境影響評估的審核,確保不會造成環境的過度負擔。但是否通過環評審核就可以確保環境不會受到開發的衝擊?如果對於環評結論有疑義,有沒有機會推翻結論?誰有權利去質疑環評結論?這些問題都是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核心議題,今天的節目就要透過著名的「淡北快速道路開發案」來和大家一起梳理思緒。

第5集 土地被污染了,就可以減免地價稅?我也要!
被污染的土地到底還要不要繳地價稅?大家可能認為有土地當然是要繳地價稅啊,不然多不公平。但是這個問題在實務上其實是有爭議的!因為「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或在墾荒過程中之土地,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中國石油化學公司在高雄廠與前鎮廠有土地34筆,因地下水氯乙烯含量檢測結果達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在94年~98年間遭高雄市政府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中石化就曾在民國97年的時候依據本規定,向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申請免除6,384萬元的地價稅,被高雄市政府否准之後,提起行政訴訟。人為污染到底是不是屬於「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而可以免除地價稅?在行政法院間有不同意見。本集節目就要透過一則法院判決帶大家了解這個爭議的來龍去脈,並指出土地稅法其實可以更有環境意識,積極透過稅賦減免來鼓勵地主保育地力。

第6集  電廠違反環評超量用煤如何罰?(上)
每當看到新聞上出現工廠違法排放廢氣、廢水,污染了我們的環境,卻只被主管機關「依法­」罰了幾十萬時,相信大多數的人心中都會有無限的無奈與不滿,覺得應該要修法,好好提­高罰鍰上限,才能嚴懲這些不肖廠商。如果有一個法規規定,污染者因為污染行為賺了多少­錢,就要處罰多少錢,是不是更符合人民心中的「正義」? 今天節目就要告訴大家,台灣在民國98年就在行政罰法18加入這樣的規定,而且環保署­已經用它處罰了不肖廠商8億元,其中有一半是花蓮和平電廠貢獻的。今天節目就要透過和­平電廠的案例,跟大家討論對於污染者的罰鍰,究竟怎麼訂才符合公平正義?

第7集  電廠違反環評超量用煤如何罰?(下)
每當看到新聞上出現工廠違法排放廢氣、廢水,污染了我們的環境,卻只被主管機關「依法」罰了幾十萬時,相信大多數的人心中都會有無限的無奈與不滿,覺得應該要修法,好好提高罰鍰上限,才能嚴懲這些不肖廠商。如果有一個法規規定,污染者因為污染行為賺了多少錢,就要處罰多少錢,是不是更符合人民心中的「正義」? 今天節目就要告訴大家,台灣在民國98年就在行政罰法18加入這樣的規定,而且環保署已經用它處罰了不肖廠商8億元,其中有一半是花蓮和平電廠貢獻的。今天節目就要透過和平電廠的案例,跟大家討論對於污染者的罰鍰,究竟怎麼訂才符合公平正義?

第8集 民眾有權利知道生活環境的一切(上) 
為了生存與健康,我們有權利知道自己生活周遭環境的一切,這就是近年來逐漸被所重視的社區知情權,Community Right to Know。環境是相當科學、專業的領域,環境監測資料需要耗費大量時間、成本、人力,並不是一般人可以自行搜集,所以更仰賴政府開放所擁有的資料。畢竟知識就是力量,人民認識自己生活環境的一切,才能進一步捍衛健康的人生。今天的節目特別邀請到環保署監資處的黃素梅科長,跟大家聊聊環保署的監測資料開放方式以及狀況,想要獲得更多環境資訊的聽眾朋友不容錯過。

第9集 民眾有權利知道生活環境的一切(下) 
為了生存與健康,我們有權利知道自己生活周遭環境的一切,這就是近年來逐漸被所重視的社區知情權,Community Right to Know。環境是相當科學、專業的領域,環境監測資料需要耗費大量時間、成本、人力,並不是一般人可以自行搜集,所以更仰賴政府開放所擁有的資料。畢竟知識就是力量,人民認識自己生活環境的一切,才能進一步捍衛健康的人生。今天的節目特別邀請到環保署監資處的黃素梅科長,跟大家聊聊環保署的監測資料開放方式以及狀況,想要獲得更多環境資訊的聽眾朋友不容錯過。

第10集 內湖漂流木案,漂出什麼森林的治理問題? 
從民國八十年全面禁止砍伐天然林木後,台灣林業幾乎絕跡,今年三月因為內湖漂流木案,紛紛有立委學者提議修法禁止撿拾珍貴木材,避免盜伐木材魚目混珠成漂流木進入市場。但「杜絕」跟「管制」真的是管理林木的最佳方案嗎?政府又有多少人力來查緝防堵呢?今天的節目從內湖漂流木案為您分析台灣的森林治理問題。

第11集  RCA事件的省思
2015年4月17號RCA受害者們終於在污染事實揭露20多年後,迎來了他們的第一­個勝訴判決,RCA、湯姆笙公司被臺北地院判決連帶賠償受害者5.6億。法律界則認為­本案採用「蓋然合理性」理論,減輕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是公害訴訟的一大突破。但未來­RCA、湯姆笙公司恐怕會再上訴,真正透過司法獲得最終正義,可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本集從RCA事件的連結到「環境正義」的發展歷史,並指出前勞委會、行政院輕視本案­的責任,相信聽眾朋友會得到不一樣的收獲。

第12集  誰是下一個轉爐石?
近年來轉爐石因為被經濟部認列為「產品」,成功擺脫廢棄物清理法的處理,讓我國的廢棄­物清理制度千瘡百孔,陷入一團迷霧。本集節目將透過謝英士律師與主持人的討論,嘗試找­出「廢棄物」與「產品」的應有分際。

第13集  台灣應該開放廢五金進口嗎?(上)
環保署近年動作頻頻,想要修法開放禁絕20多年的廢五金再度進口台灣,引發輿論譁然。本集節目從國內外法規、執行面、經濟面分析,為什麼台灣絕對不能開放廢五金進口。

第14集  台灣應該開放廢五金進口嗎?(下)
環保署近年動作頻頻,想要修法開放禁絕20多年的廢五金再度進口台灣,引發輿論譁然。本集節目從國內外法規、執行面、經濟面分析,為什麼台灣絕對不能開放廢五金進口。

第15集  雲林縣民沒有呼吸乾淨空氣的權利?(上)
雲林縣近20年飽受六輕麥寮火力發電廠燃燒劣質生煤、石油焦之苦,近期雲林縣議會好不容易通過「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卻遭環保署與能源局以「能源為全國統一規範事項」為由,公開表示條例無效。本集嘗試透過法律的分析,說明這樣的論點是何等不公不義。

第16集  雲林縣民沒有呼吸乾淨空氣的權利?(下)
雲林縣近20年飽受六輕麥寮火力發電廠燃燒劣質生煤、石油焦之苦,近期雲林縣議會好不容易通過「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卻遭環保署與能源局以「能源為全國統一規範事項」為由,公開表示條例無效。本集嘗試透過法律的分析,說明這樣的論點是何等不公不義。

第17集  山上茶樹的煩惱:水土保持跟文化景觀哪個重要?
位於中橫大禹嶺段的松露茶園,號稱是世界最高茶園。但是林務局發現,業者承租的三公頃國有地,未依規定種植水土保持林木,幾乎全闢為茶園,要求返還土地。業者為了解套,改向地方文化局申請登錄「世界最高海拔烏龍茶研究暨歷史園區的文化景觀」。在文化與環境之間也會有衝突,如何取捨,請聽本集節目。

第18集  漁業管理各縣市各吹各的調
什麼!海洋居然也有分縣市!?本節目主持人思齊看到相關新聞的時候,深深為自己的無知感到抱歉。事實上,104年6月就曾發生高雄籍漁船到嘉義沿海設置籠具,影響嘉義當地漁民流刺網作業的衝突事件,究竟相連的大海要如何分縣市管理?海洋資源的分配涉及哪些環境正義的議題?我們聽聽謝英士律師怎麼說。

第19集  「核」處惹塵埃?
李先生在台電服務35年,民國64年進入核電廠工作,民國69年被醫生診斷出有血液病變,李先生退休後在97年發現罹患喉癌,向台電求償,台電拒絕,於是李先生提起民事訴訟,案子打到高等法院,104年10月高院判台電賠償126萬元職災補償,成為全國第一起核電廠勞工的輻射職業病賠償案件。

第20集  自己的社區環境自己救!(上)
社區是指一群人和他們居住的環境,社區居民是最了解也最在乎這個區域環境的一群人。您有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您居住的社區的環境遭到破壞,應該要由誰來在法律上為社區居民表達訴求?是里長伯、市議員、社區發展協會、還是靠自己?今天的節目就要告訴您,如何用理性、科學的方式,透過法律途徑守護自己的居住環境。

第21集  自己的社區環境自己救!(下)
社區是指一群人和他們居住的環境,社區居民是最了解也最在乎這個區域環境的一群人。您有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您居住的社區的環境遭到破壞,應該要由誰來在法律上為社區居民表達訴求?是里長伯、市議員、社區發展協會、還是靠自己?今天的節目就要告訴您,如何用理性、科學的方式,透過法律途徑守護自己的居住環境。


第22集  人與生物真的可以「和諧共生」嗎?
石虎是台灣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我們雖然知道石虎數量稀少,但是對於石虎棲地的破壞開發,卻不曾間斷。 這不禁讓人思考,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所說的「人與生物和諧共存」,究竟是可實現的理想?抑或只是一個虛幻的夢想? 若從環境正義觀點來看,這一百年來人類的道德觀念持續進化,已經擴張到對人類以外,一部份生命的尊重,但是目前多數的法律在實際上還是從「資源」的角度在看待人類以外的一切生命形式 ; 我們至少應該想辦法讓法律的內涵從人的本位抽離,逐漸內化其他生命進入法律的規範領域,才能真正達到人與萬物「和諧共存」的境界。


第23集  一棵樹的價值
2016年世界地球日前夕,雲林古坑蛇皇洞林地一公頃的福州杉與檜木被不法盜伐一空,地主國有財產署對盜伐者請求賠償,然而卻是用樹木的「材積」計價,殊不知樹木除了當成木材之外,在這些樹還「在世」的時候,還有「碳吸存」、「調節溫度」、「淨化空氣」、「水土保持」等價值。這起事件反映出如果政府並不了解其管領自然資產的真正價值,我們如何期待其能妥善治理環境?


第24集 要求政府採取氣候行動有這麼難嗎?(上)
聯合國的2015年通過的新氣候公約—巴黎協定中,各會員國已經對於「人類必須在短時間內大量減碳」達成共識。但是低碳經濟、綠色轉型談何容易,面對無數利益團體的反彈力量,多數政府的表現都不如期待中的積極。在面對這些還「不願意面對真相」的政府時,許多國家不是靠行政,也不是靠立法,而是透過司法來監督政府。氣候訴訟在全球方興未艾,我們的司法應該快走到這條路上,法官可以用更蓬勃的論述,為未來開一盞明燈。


第25集 要求政府採取氣候行動有這麼難嗎?(下)
聯合國的2015年通過的新氣候公約—巴黎協定中,各會員國已經對於「人類必須在短時間內大量減碳」達成共識。但是低碳經濟、綠色轉型談何容易,面對無數利益團體的反彈力量,多數政府的表現都不如期待中的積極。在面對這些還「不願意面對真相」的政府時,許多國家不是靠行政,也不是靠立法,而是透過司法來監督政府。氣候訴訟在全球方興未艾,我們的司法應該快走到這條路上,法官可以用更蓬勃的論述,為未來開一盞明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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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者介紹

謝英士律師,曾任聯合報記者,後來考取律師執照並執業。學生時代就決定一生的志業是記者、律師、老師,前兩個志業已經實踐,目前擔任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正透過環境教育實踐他的第三個志向,為提升國人的環境保育意識、行動落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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