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近20年飽受六輕麥寮火力發電廠燃燒劣質生煤、石油焦之苦,近期雲林縣議會好不容易通過「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卻遭環保署與能源局以「能源為全國統一規範事項」為由,公開表示條例無效。本集嘗試透過法律的分析,說明這樣的論點是何等不公不義。雲林縣民沒有呼吸乾淨空氣的權利?(上)
謝英士律師,曾任聯合報記者,後來考取律師執照並執業。學生時代就決定一生的志業是記者、律師、老師,前兩個志業已經實踐,目前擔任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正透過環境教育實踐他的第三個志向,為提升國人的環境保育意識、行動落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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